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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风岭上葬归魂—连云港大伊山石棺葬遗址的考古发掘

来源:连云港旅游 | 时间:2021-10-3

青风岭上葬归魂—连云港大伊山石棺葬遗址的考古发掘

遥想距今六千多年前黄海之滨的大伊山下,生活着一支勤劳勇敢的原始部落。他们稼穑耕耘、狩猎捕鱼、磨石制陶,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古代文明,为我们留下了许多认识那个时代的珍贵文物。

1981年11月首次发现大伊山新石器时代石棺葬遗址,具体位置在连云港市灌云县城北一公里处的大伊山东南角山麓台地的青风岭上。1985年2月,连云港市博物馆和灌云县博物馆第一次组织发掘;次年2 月,南京博物院又组织第二次发掘,揭露面积700 平方米,清理出新石器时代"石棺墓葬"64座,随葬文物150余件。该遗址发现有特殊葬俗的氏族墓葬群。它的特殊性,引起考古界的普遍关注。

墓葬的产生,是与人们对死去亲人的怜爱,保护死者及灵魂观念产生所分不开的。而葬法上的区别,则又同所处的社会经济、思想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地理环境等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石棺葬"是用遗址所在地-大伊山上的自然片石镶嵌而成的。先是在地上挖出一个近似长方形的竖穴土坑,然后用稍经打制或自然剥落的长方形薄石板竖立在坑的四周做棺壁。棺壁的块数不等,大多为5块或6块拼凑组合,棺底无铺底石板。在死者入殓后,上面用同样的石板盖起来即成"石棺"。这些石棺是在遗址(大部分被砖瓦厂取土破坏)西北边缘上发现的,在仅剩下的千余平方米范围内,分为三个葬区。石棺基本形制都是头端宽大脚端窄,而且是排列有序,方向一致(70 至90度),墓内死者都行仰身直肢葬法。

第一次发掘的38座"石棺葬"中(第二次在第一次发掘边缘处发现一座,共计 39 座),有16座用红陶钵或红陶盆盖于死者面部,陶钵底部有的有小洞。随葬品有陶器、石器、骨器、玉器四种,随葬物品普遍较少最多的有5-6件,最少的仅1件甚至1件皆无。从这些"石棺葬"的集中与排列情况分析,是为氏族墓地。从人骨架鉴定的结果看,大多数为女性,从而说明大伊山石棺葬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母系社会的遗址。此时的社会还处于一个"群婚"的阶段。一个氏族内,人们只知有其母,而不知有其父。这时社会的生产力还十分低下,人们维系着最低的生活水平。

有关这种葬法,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四川省岷江上游羌族聚居的文川县罗葡砦和东北吉林省西团山等地就有发现。解放后,随着考古工作的不断开展和深入,四川省的茂汶、理县、巴塘、雅江等地也有相继发现。近年来西南地区的石棺葬又有更多的发现,如川西岷江上游茂汶等县最为集中;凉山州也清理了一批石棺葬;云南德钦永芝那种出土"山"字格青铜短剑的墓,也属于"石棺葬"的范畴。吉林省东北考古发掘队在发表的《吉林西团山石棺葬发掘的报告》称,近年来在辽宁省抚顺地区清泉县的四个公社(即土口子公社门脸大队,湾甸子公社小错沟、北三家子公社李家堡、夏家堡公社马家店)都发现了板石立砌的石棺墓。这些墓葬里出土有石斧、石刀、石镞、石剑、铜斧等随葬品。新近辽宁省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的发掘中,也发现这种"排列密集、大致成行"的长方形石棺葬。

由此看来,这种用薄石板为葬具的葬法,在我国古代广大地区的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是普遍采用的,就目前发表的材料表明,采用"石棺葬"的民族大都分布于我国的边远地区,其年代也不相一致。大伊山"石棺墓"的年代在6500年左右,与滕县北辛遗址年代相当,辽宁省牛河梁积石冢类型的"石棺葬"年代在5000 多年左右;而辽宁骚达沟、吉林西团山文化遗址的年代为西周至战国之间;四川等地的"石棺葬"则在战国至东汉末年间。这种葬法分布于不同角落,时间差距之大,如在线索上追踪,大伊山遗址石棺葬的时代最早,而且保存较好。1996年大伊山石棺葬遗址由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葬俗的产生,应是行这种葬制的民族(或氏族)利用自然的产物。人类社会本身的成长就是依赖自然、利用自然而发展起来的,这些民族或氏族居住在山区,有丰富的石材料,可以就地取材建造坟墓。

红陶钵盖脸,是大伊山墓地中特别盛行的葬俗,它带有一定的原始宗教色彩。对于出现这种葬俗,连云港市博物馆丁义珍、刘凤桂在《关于红陶钵盖头葬俗的初步探索》一文中曾作了研究,他们认为红陶钵盖头是初民对天对祖先崇拜的表现。并将战国时的幂目、汉代的玉面罩以至今天苏北民间死人面部遮着蒙脸纸等推理为陶钵盖面的延续。我们认为上述研究很有可取性,但要补充说明的是这种葬俗的表现可能还与先民纯朴道德观念有一定的关系。

在以往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现这种现象的有不少处,见诸于报道的如马家浜、圩墩、草鞋山和连云港市境内的大村、二涧村。在安徽薛家岗遗址中还出现覆盆的现象。大伊山氏族墓葬群第一次发掘的38 座墓葬中,其中16 座有这一现象。在第二次发掘的26座中,仅有一座用陶钵盖面(在第一次发掘的边缘上),其他则没有这一现象。在同一墓地,同一墓葬形制内出现两种上不同的葬俗现象,这给我们研究该墓的葬俗、文化内涵等提出了新的课题,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第二次发掘的26 座墓葬中,随葬品几乎是一件皆无,且有叠压现象,说明了批墓葬的时代更原始,也说明了红陶钵盖脸在该墓地所表现的氏族初期是没有的或者是还未曾想到的事。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思想意识的逐步提高,先民们认为直接用泥土盖在死去亲人面部,沾污了亲人的口、耳、目,是对祖先和亲人的不尊重,进而用陶钵或盆盖在死者面部。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我国目前时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存裴李岗文化中找出例证;在该文化的墓葬中,有一种埋葬小孩子的瓮棺葬,其组合是瓮与钵,以钵盖瓮口,目的正是不让泥土渗入瓮内的用意,,而大伊山行石棺葬的原始先民用红陶钵盖在死者面部又何尝不是这种用意呢。至于陶钵底部打小洞纯属原始宗教的表现,即"灵魂出入"观。综上分析,大伊山及各地原始墓地流行陶钵盖面的葬俗,初期是先民们纯朴思想所表现的内容——不让泥土沾污死者的口、耳、目,而后期在红陶钵上打洞则是带有原始的宗教内容—-先民有了灵魂观念的反映了。

大伊山脚下的这支原始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他们的聪明才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用自己灵巧的双手磨制石器,烧制陶器,与大自然作斗争。制作精美的饰品,美化自己的生活。出土的随葬品中,那些陶鼎、陶钵、陶豆、陶釜,造型颇具美感。夹砂陶器用来蒸煮食物比泥质陶器更经久耐用,该当是他们通过反复实践才摸索出来的经验。为了使鼎、釜经久耐用,他们在器皿的腹部加上一圈腰沿,既加固了器物又便于手端,更增添了美感。

大伊山石棺墓出土的陶器一般为红褐色,手制,瓶、壶、罐类器物采用泥条盘筑,素面无纹饰,少数有指甲 纹,划纹和附加堆纹等,主要有鼎、釜、罐等,鼎足多为圆锥形。钵多为圜底或小平底,釜多为圜底,腹壁常有一圈腰沿,小件器物都是用手一次捏塑而成,炊具鼎的足或其他生活用具的把手都是在制好坯胎后再接上去的,而且在器型安接处用手加力捏压,使粘合点紧密牢固。最有制作特点的釜形豆,可以说是迄今全国新石器时代遗存所绝无仅有的一件。其制作过程是∶制好喇叭圈足,再制作腰沿釜,然后再使两者粘合在一起,粘合处加以捏平,以上这些都是青莲岗文化陶器所特有的。

1985年秋,笔者在完成大伊山遗址第一次发掘工作后,参观了山东滕县的北辛遗址和大汶口文化的几处典型遗址出土文物,二涧村的鼎与代表北辛文化的重要器物垂腹鼎相比较有相似之处,只是大小有别;而北辛那些采用泥条盘筑法的小口双耳罐、小口壶等,不论是在器型上,还是火候与质地上与大伊山墓地出土器物如出一辙。再与代表大汶口文化的早期器物釜形鼎、钵形鼎、觚形杯、饰圆孔的圈足豆等比较,大伊山器物就要显得原始得多。同年在江南见到代表马家浜文化的圩墩器物,则很难找出相似之处。

近年来,随着文物考古工作的不断深入,发掘出许多能够反映或是有青莲岗文化特点特征的遗址,其地点跨越了一定的地区和区域。对此,我们认为安志敏先生"以青莲岗遗址为代表的遗存,仅分布于淮河流域到鲁南一带"的主张是很有见地的,同时我们也完全同意"地处淮河下游的淮安青莲岗遗址出土的遗物,与苏鲁边区和江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都有一些差异,但又兼有二者的某些特点,可能自成系统,为淮河地区的文化"的见解。并认为大汶口文化是在青莲岗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文化。而那些分布于长江下游以北,黄河下游以南这一特殊区域内早于大汶口文化的北辛、二涧、大伊山、青莲岗等遗址,是组成青莲岗文化的基本体系,其具体只是类型与分期之别而已。

石器方面,石斧、石镑、石凿、石铲等都采用磨制方法,双面刃的椭圆形石斧,舌形钻孔石斧,以及细磨的石铲、石凿,每一件都是精美绝伦的艺术品。

随葬品中的玉珠、玉璜、玉玦块及耳饰,反映出先民的审美意识。那一件件饰品,小巧精致,玲珑剔透,曾经佩戴在女性先民的项上、耳朵上,该是多么的妩媚、娇妍,令人惬意。

大伊山遗址反映出的文化,既有大汶口等北方文化的类型特征,又含有青莲岗文化的某些因素,它证明着灌云这块南北文化交汇处的广袤土地上的悠久历史。大伊山遗址的文化应该属于北辛文化的范畴,也就是东夷文化中的一支——鸟夷或者岛夷文化的遗存。

对于大伊山遗址留给我们的诸多疑问,需要我们开展更多的工作来加以解决。